by Raymond Wang · SSBTi 2026
對 Global Formosa 而言,政策訊號直接對應再生材料、回收溯源、循環採購、示範場域與創新沙盒;但真正能否形成專案與營收,仍取決於後續子法指定的產品類別、再生料比例、揭露格式與驗證要求。
發布日期:115-06-02(2026-06-02)
發布單位: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為推動資源永續利用、落實「資源循環零廢棄」及「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關鍵戰略,環境部所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並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於今(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環境部彭啓明部長及資源循環署賴瑩瑩署長特別至現場致意,感謝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林月琴召集委員及朝野委員共同支持;王正旭委員亦於三讀時發言表示,本次修法使臺灣在資源循環領域的政策法規接軌國際。法案通過除展現我國推動循環經濟與資源永續之決心,更象徵臺灣正式由「廢棄物管理」邁向「資源循環」新時代,建立資源全生命週期管理制度的重要法制基礎。
環境部指出,面對資源耗竭、國際綠色供應鏈轉型趨勢及全球氣候變遷,資源循環已成為國家永續發展與產業競爭力的重要關鍵。本次修法係以「源頭減量、資源循環」為核心方向,透過制度革新與跨部會整合,推動產業由線性經濟全面轉型為循環經濟,開啟臺灣循環新時代。
全生命週期管理入法 建立循環治理制度
本次修法首次將產品從設計、生產、消費、回收至再利用等全生命週期納入管理制度,未來政府將制定國家資源循環計畫,並設立跨部會「資源循環推動會」,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共同推動循環經濟發展。
此外,本次修法亦導入綠色設計制度,未來得指定產品及營建工程採行易拆解、單一材質或使用一定比例再生料等設計方式,從源頭降低資源浪費及提升再利用效益。同時,也可指定業者採取重複使用、減少使用、延長使用或禁限用等措施,降低對原生資源依賴。
推動永續消費 建立循環產業新動能
為促進全民參與循環經濟,本次修法新增循環標誌及產品資訊揭露制度,讓消費者可瞭解產品再生料使用比率、耐用性、可維修性及回收方式,進而選購循環產品或服務,帶動永續消費市場。
此外,政府未來將優先採購循環產品,並鼓勵民間企業投入循環採購,以擴大循環市場需求。修法也新增「創新實驗沙盒」制度,讓創新循環技術或商業模式得於受控環境下進行驗證,協助循環產業發展與技術突破。
環境部表示,資源循環是淨零轉型的重要基礎,也是提升國家韌性與產業競爭力的重要關鍵。本次修法通過後,後續將積極推動相關子法訂修及配套措施,並持續與地方政府、產業及民間團體溝通協作,逐步完善我國循環體系,讓關鍵資源留在產業鏈中循環利用,朝「資源循環零廢棄」願景穩健邁進,打造具韌性與永續發展能力的循環臺灣。
官方來源:環境部新聞稿
產品設計、生產、消費、回收、再利用首次被納入同一套全生命週期治理架構。
政府優先採購循環產品,加上民間循環採購,可能形成再生材料與可驗證循環產品的需求端。
再生料比例、耐用性、可維修性與回收方式將走向揭露;只有「環保故事」不足以支撐合規與採購。
以台中基地的 GRS 回收溯源、ZeoGREENs 循環材料、三基地示範與政策協作能力,建立「材料+場域+數據+驗證」整合方案。
治理範圍向前延伸到產品設計與生產端,企業須說明材料選擇、可拆解性、再生料比例及回收路徑。
主管機關可針對特定產品或營建工程,要求易拆解、單一材質或一定比例再生料,使循環設計從自願倡議轉為採購條件。
循環標誌制度把再生料比率、耐用性、可維修性及回收方式推到市場端,企業需可追溯、可稽核的數據。
政府優先採購創造初期需求;創新實驗沙盒適合新材料、回收模式與商業模式進行受控驗證。
Global Formosa 的循環材料與場域業務迎來政策窗口,與現有五條主軸線高度相關:
從認證或批次追溯,升級成支援法規揭露與循環採購的數據鏈。
整理再生料來源、配比、性能、耐用性、可拆解性及使用後去向為可驗證資料包。
台中/竹北/台北分別承接 PoC 示範、產業交流及政策溝通,具備沙盒與跨域媒合條件。
若連結循環標誌或永續消費,須建立實際回收行為、物料流與獎勵點數間的可稽核關係。
對 Global Formosa 而言,PoC 示範的作用包括:
例如,可先在台中基地選定一小塊場域導入 ZeoGREENs 循環材料,同步記錄材料批次、施工方式、性能與後續回收路徑;驗證成功後,再複製到竹北、台北或政府與企業合作場域。
本法的「全生命週期」是政策治理範圍,不等同於已完成 ISO LCA。若要把循環成果轉成可採信的環境績效,建議分三層建置:
來源、批次、重量、再生料比例、加工與去向。
依 ISO 14040/14044 建立生命週期模型;涉及產品碳足跡時對標 ISO 14067,避免只計算回收量就直接宣稱減碳。
PCR/EPD、GRS 或其他適用第三方證明,並對接政府採購與客戶 ERP/ESG 系統所需欄位。
優先選 ZeoGREENs 或既有 GRS 回收材料,建立材料流、再生料比例、性能與回收路徑資料包。
把未來可能要求的綠色設計、資訊揭露、採購及驗證欄位,映射到現有 ERP/ESG 資料。
台中做場域驗證、竹北做產業媒合、台北做政策溝通;只選一個可量化案例先跑通。
優先關注指定產品/工程、再生料最低比例、循環標誌、政府採購規範及沙盒申請辦法。
可表述為「對應資源循環推動法政策方向」或「建立法規就緒能力」,避免表述為已獲法定認證。
《資源循環推動法》總統公布與施行日期
國家資源循環計畫與「資源循環推動會」運作方式
指定產品、營建工程及綠色設計要求
再生料比例、耐用性、可維修性與回收資訊揭露格式
循環標誌申請及查驗制度
政府循環採購品項、規格與預算;創新實驗沙盒申請、審查與試驗規則
新聞頁附件提供「1150602 資源循環推動法三讀版本 PDF」,後續進行逐條法規對照時應以正式公布條文與子法為準。
Raymond Wang · SSBTi 2026 · Global Formosa 內部政策分析
資源循環推動法三讀通過